买了128元的“手机碎屏险”,屏幕摔坏后找商家理赔,理赔为何遭拒绝?手机碎屏险「买了128元的“手机碎屏险”,屏幕摔坏后找商家理赔,理赔为何遭拒绝?」
近日,兰溪市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:消费者李女士在买手机的同时购买了商家推荐的“碎屏险”。可当她的手机屏幕摔坏后找商家理赔,却遭到了拒绝。
去年八月,李女士在兰溪市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只华为P9手机,经店家推荐随机购买了128元的 “手机碎屏险”。
李女士
店家当时向我推销“手机碎屏险”的时候介绍“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,手机发生碎屏,全额理赔;未发生碎屏,全额退款”。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,何乐而不为呢?
今年七月,李女士在北京出差的时候,不小心摔碎了手机屏幕,于是她给购机的商家打电话询问理赔事宜。
店铺营业员
手机碎屏后,必须由我们送到指定的维修点修理,才能享受理赔;正常维修时间为7天左右。
但李女士将手机从北京带回兰溪,不论是邮寄还是自带,都要耗费许多时日,而且在此期间还无法使用手机很不方便。
当李女士问起可否在北京当地华为手机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,凭发票和维修记录进行理赔。营业员称“这个必须请示领导后再答复她”,此后便杳无音讯。
李女士等不及,就在北京当地华为特约维修点将手机修好了。当他凭维修发票和维修记录找到商家理赔时,却遭到了拒绝。理由是“她未到商家指定维修点修理,并没有保留当时手机碎屏的现场照片”。李女士表示不服,便向兰溪市消保委投诉。
兰溪市消保委接到李女士投诉后,就此事展开了调查后发现:
1、据商家所述该手机“碎屏险”是由PICC中国人保财险承保,但在李女士购买“碎屏险”时并没有与其签订相关保险协议,也没有提供相关理赔条款给她。
2、仅仅提供了一份“手机碎屏服务卡”给她,上面只是强调如何“一年内不碎退款”,对碎屏后如何理赔却只字未提。
3、更让人惊讶的是退款并不是当时所说的全额退款,退款方式也并不是现金,而是“将原购碎屏保价款减半,用于购买手机、配件抵扣价款(不退现金)”。
当工作人员打开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官方网站,“碎屏险”相关网页时发现,碎屏险价格并非李女士购买的128元。该公司提供的 “碎屏安心保 (新机版)”总共分两种:一种是“普惠版”,保险金额是600元,价格是60元;另一种是“尊享版”,保险金额是1500元,价格是150元。
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,最终李女士拿到了手机碎屏理赔款610元。
消保工作人员认为:
首先,商家在销售“碎屏险”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具体的合约条款,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;
其次,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服务时,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,并和商家签订书面合约,如果仅有口头约定,一旦发生,消费者就缺少凭证。
文:林伟胜 陈锦刚 方力
来源:市场导报
原标题:一起手机碎屏险引发的
市场导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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